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市直各会员单位:
2010年,我市建筑企业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改革创新,不断开拓经营和强化科学管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建筑业科学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取得突出业绩的企业经理,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度扬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家”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会员单位按照《扬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家”奖评选办法》(附件一)所规定的条件、程序,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二、2010年度扬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家”奖推荐工作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10日。
三、填报资料要求
被推荐者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扬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家推荐表”(附件二)一式一份,并附相关附件材料一份(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型)。附件材料内容:
1、被推荐者任命(聘用)为企业负责人文件;
2、所在企业获奖证书(2009年、2010年,以获奖文件发放时间为准)。
四、2010年度扬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家”申报评审费、奖牌代办费800元/人,由各单位在上报材料时一并交扬州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
五、所申报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被推荐者的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朱霞 联系电话:87338896
附件一:扬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家”奖评选办法
附件二:扬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家”奖推荐表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五日
抄送: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扬州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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