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工局、建筑业协会,市直各施工企业:
2010年,我市广大施工企业认真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创新,建筑业继续保持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涌现了一批先进企业。为树立典型、发挥先进企业的榜样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度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奖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企业按照《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评审办法》(附件一)所规定的条件、程序,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二、2010年度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0日。
三、填报资料要求:
申报企业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奖申报表”(附件二)一式一份,并附相关附件材料一份(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型)。
附件材料内容:
1、本年度获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证书;
2、本年度获省级及以上工法证书;
3、本年度获市级及以上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证书;
4、本年度获专利(发明)证书;
5、本年度获地市级及以上优秀QC成果证书;
6、上年度获县(市、区)政府或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表彰证书;
7、企业参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编撰证明材料及标准名录;
8、企业参与社会公益行为证明材料;
9、2010年度会费解缴收据;
获奖时间以获奖文件发放时间为准。
四、2010年度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奖申报评审费、宣传费、奖牌代办费1000元,由各单位在上报材料时一并交扬州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
五、所申报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六、联系人及电话:
朱 霞 87338896
附:1、《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奖评审办法》
2、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奖申报表
二O一O年十月二十六日
抄送:省建管局、省建筑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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