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协会、市直会员企业:
为总结交流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经验,推广项目试点中好的做法,全面推广实施总承包和企业参与工程总承包提供借鉴和指导依据,经研究决定,召开工程总承包(EPC)试点经验交流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9月27日下午2:30,扬州市怡园饭店4楼会议室(扬州市四望亭路1号);
二、会议内容:由扬建集团、邗建集团交流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经验;
三、会议对象∶企业分管经营副总经理;
四、名额分配:江都区8人、高邮市8人、邗江区8人、仪征市5人、广陵区4人、宝应县4人、,由各县(市、区)协会会长或秘书长带队参加会议。
扬州市建筑业协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