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市直各会员单位:
为表彰在项目经营、施工管理中成绩突出的建造师,提升我市工程项目整体管理水平,提高建造师队伍素质,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17年度扬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企业按照《扬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评选办法》 (附件一)所规定的条件、程序,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二、2017年度优秀建造师推荐工作截止时间为2018年元月20日。
三、填报资料要求:
1、被推荐者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扬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推荐表”(附件二)一式一份,并附相关附件材料一份(统一使用A4纸型)。
附件材料内容:
(1)、建造师注册证书;
(2)、企业出具的被推荐者在岗证明(原件);
(3)、工程获奖证书[2015年部级、2016年省级、2017年地市级优质工程证书,以获奖文件发放时间为准];
上述材料除第2项必须提供原件外,其他均为复印件。
2、被推荐者的代表工程,如果不是其建造师注册企业承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关于该工程项目经理情况的证明。
四、所申报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被推荐者的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六、联系人及电话:
朱 霞 87338896
附件:
1、扬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评选办法
2、扬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推荐表
附件一
扬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评选办法
一、扬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是全市该层次专业人才的最高荣誉奖。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为客观、公平、公正地做好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范围:
凡是施工企业聘用的已注册成功的建造师,只要符合条件,均可自愿申报。
三、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奉献,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在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
2.认真履行项目承包合同中项目经理应履行的各项条款,坚持重合同,守信誉,讲究经济效益,树立良好形象。
3.所领导的项目部,近三年获得一项部级优质工程;或近二年获得一项省级优质工程;或当年获得一项地市级优质工程,无死亡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
4.质保体系健全,运作正常,QC小组活动效果明显,工程成优率高。
5.积极推广和应用建设部提倡的十项新技术以及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6.坚持文明施工,强化现场管理,注重环境保护方面,成绩显著。
7.代表工程规模应与申报人的资质等级相适应,并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
四、推荐程序:
1.优秀建造师由所在企业负责推荐,并认真填写《扬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推荐表》一式一份。
2.县(市、区)建筑业协会负责考核初审、签章,上报扬州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
3.扬州市建筑业协会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并将结果在市建筑业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如无异议,则为最终结果。
五、奖励办法:
优秀建造师获得者由市建筑业协会给予通报表彰,发给奖牌、证书。优秀建造师所在企业可另行对其进行奖励,奖励办法由企业自行规定。
六、评选纪律:
1.评选委员会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审核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2.推荐材料数据必须准确可靠,如发现采取欺骗、隐瞒事实真相等不正当手段获得优秀建造师荣誉称号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并建议给予降低资质等级的处罚。
七、本办法由扬州市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二
扬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推荐表
推荐单位(章):
市协会会员证号:
被推荐者姓名:
企业资质等级:
单位电话:
填表人:
填表人电话:
扬州市建筑业协会 制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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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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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师资格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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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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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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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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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
在何地区何部门 |
担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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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管理的获奖工程名称及规模情况 |
工
程
一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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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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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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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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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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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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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二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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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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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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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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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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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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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项目管理工作业绩及奖惩情况:
(可另附页) |
单位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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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建筑业协会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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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委员会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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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建筑业协会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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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