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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2012年10月17日 阅读6299次

扬建协(201221

 

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建筑行业协会《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和省建筑行业协会有关会议精神,我市将开展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继续教育是注册建造师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延期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的必要条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培训对象

1、培训内容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教学大纲及教材(各60学时)。

2、培训对象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已到期、即将到期(20136月底前)和超过三年未注册的人员都要参加继续教育(包括增项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节假日除外),截止日期20121110

2、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阳中路240号,扬州市建筑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培训部(扬州商城向西150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费用

1、各注册单位请事先填写好《江苏省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附件1),在报名时应携带拟参加培训学员身份证、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并盖注册单位公章),

2、相关费用:报名时先缴必修课培训费及教材等费用,计1900元。

省协会统一报省物价局备案,我省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费:必修课:1500元;选修课:1500元;教材费按照定价收取。

四、培训形式及时间

1、培训采取全脱产面授形式。

2、必修课培训时间:

第一期:201211月中下旬

第二期:201212月中下旬

第三期:20131月上旬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培训单位扬州市建筑职工中等专业学校进行排班并确定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在扬州市建筑业协会网站http://www.yzcia.cn/发通知。

五、考核

学员学完所有必修课程,需参加测试。整个考核成绩包括:测试和平时的考勤两项内容,每项内容100分,每项得分超过70分方为合格。选修课的考核方式另定。

六、组织形式:学员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扬州市建筑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按照规定格式将学员培训内容、学时记录、考核成绩汇总,同时上报中建协继教办和省建协继教办各一份,中建协继教办审核确认后将培训合格证书发至省建协继教办,由省建协继教办向扬州市建筑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核发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扬州市建筑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对继续教育成绩合格的学员发放继续教育证书。

七、、联系方式

1、扬州市建筑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人:经杏宝       联系电话:13665203535

0514-87880563

2、扬州市建筑业协会:

联系人:朱         联系电话:0514-87338896

特此通知

附件:《江苏省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

 

扬州市建筑业协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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