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建管〔2011〕56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工局、建筑业协会、市直各建安企业:
2011年,我市建筑业在“建筑强市”的新起点上创造了新的辉煌。广大建安企业围绕市政府发展目标,坚持改革创新,锐意开拓进取,为建设“三个扬州”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表彰业绩突出的建安企业,促进建筑行业做优做实、做大做强,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先进企业,依照《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办法》评选产生(附件一)。各企业按照该办法规定的条件、程序,自愿申报。各地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认真做好组织、遴选和推荐工作。
二、申报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2年1月5日止。
三、申报资料要求:申报企业须认真、如实填写《扬州市建
筑业先进企业申报表》(附件二)一份,相关附件材料一份(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附件材料内容:
1、本年度获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证书;
2、本年度获省级及以上工法证书;
3、本年度获国家科技进步奖证书;
4、本年度获专利(发明)证书;
5、本年度获地市级及以上优秀QC成果证书;
6、本年度获县(市、区)政府或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表彰证书;
7、本年度获得市级以上新技术示范工程、文明工地、优秀项目经理部证书和完成通联任务的证明(刊登稿件的报刊、名称、时间、标题)
8、本年度企业参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编撰证明材料及标准名录;
9、本年度企业参与社会公益行为证明材料;
四、所申报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五、联系人及电话:
董文林 87346030
附:1、《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评审办法》
2、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申报表
2011年11月8日
抄送:省建管局 省建筑行业协会 市政府办
附件一
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办法
一、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是全市建筑行业的最高荣誉奖,为了客观、公平、公正地做好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评选条件的扬州市建筑业协会会员企业。
三、评选条件:
1、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积极学习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经济、政治、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成绩显著。社会信誉良好,内部和谐奋进。
3、坚持创优争先,本年度获得县(市)区政府或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综合表彰荣誉(如先进企业、双文明单位等)。
4、综合实力较强,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按专业分类)居于全市建筑领先行列。
5、注重质量、安全,本年度获得过市级以上(含市级)优质工程、文明工地等奖项。
6、善于管理创新,综合管理水平较高,在“四新”运用和提高职工素质方面取得新成绩。
四、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先进企业评选:
1、本年度发生较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
2、本年度拖欠民工工资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本年度扬州市建筑市场相关主体的信用考评等级为黄牌或红牌的;
五、建筑业先进企业由企业自愿申报,并填写《建筑业先进企业申报表》一式一份,经当地建设(建筑)主管部门和建筑业协会审查签章后,报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
六、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和初审工作,并提出初审报告。
七、市城乡建设局和市建筑业协会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评选委员会,对初审报告进行评选。对评选出的先进企业,按照《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指标体系》标准按照建筑施工、机电安装、其他,分类打分,名居前列的报请市政府予以表彰,评选委员会将评选结果报市城乡建设局批准。
八、在正式表彰之前,将市建设局批准结果在市建设局网站和市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如无异议,则进行分级表彰。
九、被评为建筑业先进企业的企业,授予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奖牌、荣誉证书,并通报表彰。
十、建筑业先进企业的评选,要坚持条件,实事求是。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撤销其荣誉称号,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1年11月8日
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指标体系 |
类别 |
基本分 |
经济指标
(40分) |
企业营业额 |
10 |
工程结算收入 |
10 |
利税总额 |
10 |
产值利润率 |
5 |
职工人均收入 |
5 |
质量安全技术指标
(55分)
|
国家级综合奖(鲁班、詹天佑、国优金奖,参建按1/3计分) |
15 |
国优银奖(参建按1/3计分) |
10 |
国家级专业优质工程奖 |
5 |
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参与按1/3计分) |
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文明工地(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 |
3 |
国家级优秀QC成果 |
3 |
主编国家行业标准(参与编写按1/3计分) |
5 |
省级优质工程 |
2 |
省级专业优质工程奖 |
1 |
省级工法、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文明工地 |
1 |
省级优秀QC成果(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6分、
优秀奖0.5分) |
市级优质工程 |
1 |
市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文明工地、优秀项目经理部 |
0.5 |
市级优秀QC成果(一等奖0.5分、二等奖0.3分、三等奖0.2分、优秀奖0.1分) |
通联工作 (1分) |
在市以上报刊全年发表文章不少于6篇 |
1 |
社会公益
行为(4分) |
企业捐赠等公益行为全部折合为人民币 |
4 |
安全质量扣分 |
一般安全生产事故1起 |
-8 |
因工程质量、安全受到建设部或省、市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1起 |
-5、-3、-2 |
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指标体系说明:
一、经济类指标
企业营业额=企业外经营业额+企业总产值
二、计分方法:
1、营业额得分=企业营业额换算值/所有企业营业额换算值的最大值×10
该企业营业额换算值=企业营业额/该企业主项资质标准中工程结算收入要求
2、工程结算收入得分=企业工程结算收入换算值/所有企业工程结算收入换算值的最大值×10
该企业工程结算收入换算值=工程结算收入/该企业主项资质标准中工程结算收入要求
3、利税总额得分=企业利税总额/所有企业利税总额最大值×10
4、产值利润率得分=企业产值利润率/所有企业产值利润率最大值
×5
5、职工人均收入得分=企业职工人均收入/所有企业职工人均收入最大值×5
6、质量安全技术指标得分=企业质量安全技术指标分值总和∕所有企业质量安全技术指标最高分值总和×55
7、公益行为得分=企业公益行为折算额/所有企业公益行为折算额最大值×4
附件二
扬 州 市 建 筑 业 先 进 企 业
申 报 表
企 业 名 称: (盖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
市协会会员证号:
资质等级:
企业专业性质:
地址:
邮编:
电话:
填表人: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
制
扬州市建筑业协会
申报企业近两年完成主要经济指标情况
申报企业盖章:
项 目 |
2010年 |
2011年 |
备注 |
企业营业额(万元) |
|
|
|
境外施工营业额(万元) |
|
|
|
企业总产值(万元) |
|
|
|
建筑业产值(万元) |
|
|
|
多元产值(万元) |
|
|
|
工程结算收入(万元) |
|
|
|
利润总额(万元) |
|
|
|
税金总额(万元) |
|
|
|
职工总收入(万元) |
|
|
|
职工工资总额(万元) |
|
|
|
职工福利费总额(万元) |
|
|
|
职工平均人数(人) |
|
|
|
职工人均年收入(元/人) |
|
|
|
公益行为折算额(万元) |
|
|
|
注:所填数据必须与企业上报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统计表一致
企业获得表彰情况
获奖名称 |
数量
(个) |
项 目 名 称 |
时 间 |
授奖单位 |
工程质量 |
鲁班奖 |
|
|
|
|
国优
工程 |
|
|
|
|
国家级专业奖 |
|
|
|
|
省优质工程 |
|
|
|
|
市优质工程 |
|
|
|
|
工法 |
国家级 |
|
|
|
|
省级 |
|
|
|
|
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
国家级 |
|
|
|
|
省级 |
|
|
|
|
市级 |
|
|
|
|
优秀QC成果 |
国家级 |
|
|
|
|
省级 |
|
|
|
|
市级 |
|
|
|
|
安全文明工地 |
国家级 |
|
|
|
|
省级 |
|
|
|
|
市级 |
|
|
|
|
市级优秀项目经理部 |
|
|
|
|
专利(发明) |
|
国家科技进步奖 |
|
企业参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编撰情况 |
|
市以上报刊全年发表文章 |
|
获得县(市、区)政府或主管部门表彰 |
|
评审结果
县(市、区)主管局、协会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奖评选委员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城乡建设局、协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政府批准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