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建协〔2011〕14号
各会员单位:
依据《扬州市建筑业协会章程》,经研究决定召开扬州市建筑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暨四届二次常务理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4月20日9: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扬州西园大酒店一楼万华厅(扬州丰乐上街1号)。
三、会议内容:
(一)审议扬州市建筑业协会四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以来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扬州市建筑业协会201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关于接受新会员单位的提案;
(四)审议关于增补扬州市建筑业协会副会长的提案;
(五)审议关于设立安全分会的提案;
(六)审议关于调整安装分会、基础桩基分会和建造师分会的提案;
(七)审议关于调整会费收取办法的提案;
(八)领导讲话。
四、参会人员名额分配:
行政区划 |
名额(人) |
市属(含驻扬) |
26 |
开发区 |
2 |
广陵区 |
22 |
维扬区 |
8 |
邗江区 |
35 |
江都市 |
55 |
高邮市 |
32 |
宝应县 |
28 |
仪征市 |
19 |
其他单位 |
5 |
合计 |
232 |
特此通知。
附:参会人员汇总反馈表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抄送: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扬州市城乡建设局、扬州市民政局。
参会人员汇总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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