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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协会举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二)》研讨会 |
2019年6月14日 阅读4313次 |
6月12日,扬州市建筑业协会在扬州市皇冠假日酒店举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宣贯培训暨实务研讨活动。

上海市建纬(南京)律师事务所顾增平律师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二)》与司法解释(一)主要内容进行了对比讲解。结合实际案例分析了司法解释(二)在施工合同效力、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工程鉴定、优先受偿权及实际施工人保护等方面的新规定,以及可以参照适用的相关条款。结合材料费上涨、工程款拖欠等实际问题,建议建筑企业健全、完善招投标、施工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管理、竣工结算管理等的有关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抓住新的纠纷解决机遇,防范新的法律风险。

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王同海律师从施工企业应收工程款状况,新型支付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和创新融资等方面进行了讲解。

本次活动由扬州市建筑业协会与建筑时报社共同举办。 会员企业分管经营、法务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210人参加会议。

建筑时报总编余凯凯致辞,扬州市建筑业协会任寿松会长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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